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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人民南路晏公街50号104房
拍卖分类不动产
参 考 价:319139元
保 证 金:31913元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
拍卖时间:2009年11月18日上午10:00
拍卖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A座七楼拍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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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绍

标的: 越秀区人民南路晏公街50号104房,建筑面积为68.78平方米。

一、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标的所在物业南临一德路,西临人民南路,北临状元坊,区域内有胜佳超市、状元坊、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十三行服装批发市场等,生活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较完善。附近设有人民南路公交车站,有217、556、106等多条公交路线途径该站,交通便捷度较高。

二、现场情况:标的为104房,所在的楼宇为一幢8层钢混凝结构居住楼,楼龄约25年,每层4户,水刷石、涂料外墙,配有消防栓设施,外墙维护保养状况良好,封闭式大院管理,物业管理较一般,生活环境一般。楼梯间地面铺水泥砂浆,墙面及天花均为乳胶漆。

三、权属状况:详见《广州市房地产产权情况表》(权证号码:穗房证字910174号)。

四、特别说明:1、房屋按现状拍卖,不交吉;2、该房产为房改售房,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权证号码:910174号,其中的34.39平方米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穗府(1998)8号文《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的有关规定》,剩余34.39平方米应按交易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数额以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为准;3、拍卖成交后,按房屋拍卖时的产权登记状况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转移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4、拍卖交易和过户的全部税费及房屋欠费(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日起10日内将拍卖款全额转入(以转出银行转账时间为准):中国农业银行五羊新城支行,户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账号:031701040004505,付款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2008)越法执字第2881号、拍卖款”的字样。

五、拍卖参考价:319139元;   竞买保证金:31913元。
    有意者须于2009年11月17日上午9点前持本公司的《交纳拍卖保证金通知书》到招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将保证金付至:广东金正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120905713310401。

六、拍卖时间:2009年11月18日上午10:00。

七、拍卖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A座七楼拍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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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15楼春睡画院06室
邮 编: 510000 电话:020-81340847 邮箱:jzp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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