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标的简介 (金拍09016号) 标的: 东山区麓苑路39号大院麓景台御林阁703房,建筑面积为94.74平方米。 一、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该标的位于广州市原东山区麓苑路39号大院,大院东临麓苑路42号、64号住宅与三荣大厦相望,南临麓苑路68号,西临麓苑路70、28号,北临广深铁路,影响较大,生活环境较差。周边有侨福苑、麓苑社区三荣大厦等商住楼,周边还有家乐福、好又多、世纪联华超市、友谊商店、中星小学、华侨小学、南方中英文幼儿园、二十一中学等,市政及生活配套设施较好;附近设公交淘金北路站,有10、30、109、110、111、210、242、257、271、245、546等多路公交车停靠,交通较便利。 二、现场情况:标的位于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9号大院麓景台小区内,其为一幢25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居住用房,该楼盘已停工多年,近期重新复工,据了解,建设单位已更换,业主须缴交一定的相关费用。 三、权属状况:详见《广州市房地产产权情况表》(房产登记号:定字88121)。 四、特别说明:1、房屋按现状拍卖,不交吉;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与建设单位协商复工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此引发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产最终的产权面积、门牌地址以政府有关部门的实测并确权为准,产权转移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4、拍卖交易和过户的全部税、费、金等(包括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一切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房屋欠费如管理费、水电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5、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日起10日内将拍卖款全额转入(以转出银行转账时间为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五羊新城支行,账号:031701040004505,付款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2005)越法执字第00765号恢字1号、拍卖款”的字样。 五、拍卖参考价:439900元; 竞买保证金:43990元。 有意者须于拍卖日的一个工作日前持本公司的《交纳拍卖保证金通知书》到招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将保证金付至:广东金正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120905713310401。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5月26日上午9:00。 六、拍卖时间:2009年5月27日上午10:00。 七、拍卖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A座七楼拍卖厅。 附:《广州市房地产产权情况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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