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07年2月12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本市东风西路195号A座七楼拍卖厅公开拍卖:
1、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联华大厦写字楼南座9D单元(97.02㎡)。参考价:49万元,保证金:49000元。
2、广州市白云区荔德路53号402房(77.02㎡)及屋内财产一批。保证金:27000元。
1号标的的有意者必须在2月9日的上午11:30前将保证金直接划付至(以到账时间为准):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账号:11000858447501,并带齐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之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中院执行局评拍组与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汇款时请注明“(2006)穗中法执字第1492号保证金”等字样,个人付款必须在深发行越秀支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上办理;2号标的的保证金请交至本公司。现场展示时间:2007年2月5、6日。